7月8日,杭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开《杭州市危害食品安全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新闻发布会,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城区食安办负责人、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省市主要新闻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据悉,《杭州市危害食品安全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将于2016年8月1日正式实施,希望它能真正解除市民举报违法食品的后顾之忧,激发起市民举报的积极性,让民众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
《杭州市危害食品安全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已于2016年6月2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7月6日正式签发,成为我市地方政府规章。这对调动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及时发现食品安全各类隐患、强化严重违法行为精准打击力度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列出了27种举报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如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不合格消毒餐饮具;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人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等等。可谓包涵了食品生产、销售的方方面面,努力使危害食品无处可藏。
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一般将给予500元到30万元的奖励。而如果符合举报人属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人员等重奖条件的,则可进一步增加奖励,但增加的奖励金额不超过原奖励金额的一倍,总奖励金额不得超过50万元。
杭州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优良,但也出现了一些食品安全问题。再加上今年G20峰会在杭州举行,食品安全需要严格管理。为了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鼓励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危害食品安全行为,切实保障我市的食品安全。对此市政府决定将制定《杭州市危害食品安全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并由杭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起草。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迫切需要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但是目前来看,收到的举报不少还是表象的标签标注或者偶然的过期食品等,那些暗藏的严重威胁食品安全的行为,很少被查获。这与奖励额度不高,奖励措施不够到位有关。很显然,这就需要制定对举报鼓励更为激励,举报保护更为有力,举报渠道更为畅通、举报兑奖更为便利的相关措施规定。
《办法》的主要特色有哪些?
举报奖励额度明显提高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受理杭州市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的投诉举报。有5种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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